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第三条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2022-11-04 10:17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2-08-11 14:40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2-09-30 11:37
一、对企业根据赞助协议向杭州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服务,仅限于赞助企业与组委会签订的赞助协议中列明的服务。
三、赞助企业应对上述服务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免税政策。
2022-09-24 09:40
小规模增值税由3%的税率下调至1%,这是在2020年3月份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很多小规模企业经营困难,在鼓励全民创业的同时,也要相应的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所以该政策更改由2020年5月,到2020年12月31日,而2021年目前还没有出具新的增值税减免通知,所以小规模的增值税还是按照1%进行缴纳。
2022-10-28 09:55
小规模增值税由3%的税率下调至1%,这是在2020年3月份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很多小规模企业经营困难,在鼓励全民创业的同时,也要相应的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所以该政策更改由2020年5月到2020年12月31日,而2021年目前还没有出具新的增值税减免通知,所以小规模的增值税还是按照1%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