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受案范围:
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此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并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2-08-10 16:37
12315受理范围如下: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咨询、投诉;2.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或其他违监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3.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以及产品价格、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2022-11-19 10:33
不属于12315受理范围的消费者投诉如下:
1、无购物凭证的申诉,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2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3、没有明确的被诉方或无法找到被找到被诉方的;
4、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5、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6、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7、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2022-09-27 14:55
12315可投诉范围:
(一)依法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及上级机关授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二)下列申诉、举报应予以受理
1、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
2、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第九项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
3、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
4、根据《消法》第五十条规定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民生产资料方面的;
5、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
6、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走私贩私行为、商业欺诈行为、非法垄断及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受理的。
2022-09-21 10:49
12315上受理的投诉一直没有推进的话,可以选择再次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如果对处理结果不也满意的话,也可以根据涉及的具体事宜,通过其他方式来进行解决。
平台规定投诉初查待受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办结期限为45个工作日,举报核查期限为15个工作日,办结期限为90个自然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会超期。
2022-09-26 14:20
12315是指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消费者协会对于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一) 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 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 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 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 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 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 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