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
并且其中一部分证据由用人单位举证。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4-05-18 10:52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5-02-18 10:39
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2-09-26 13:37
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如果是没有开劳动合同,那么可以通过一些社保的缴纳或者工资的发放,以及其他的证人证词来证明双方的确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除了劳动合同外,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有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022-10-17 09:10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勒记录。
2024-08-14 10:37
如果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我们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