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孕妇自愿离职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 2022-10-15 13:49

孕妇自动离职无补偿,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此项规定并未规定以用人单位知晓女职工在孕期为前提。只要女职工处于孕期,用人单位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形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请求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拒绝恢复或客观上已无法恢复,则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李锐杰律师

李锐杰律师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