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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找谁最有效

法律顾问 2022-10-17 10:18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 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 投诉的日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接受教育权、获得尊重权、批评监督权。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王利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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