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2-08-09 09:09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2022-09-09 13:54
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死亡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022-08-09 09:15
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2022-09-09 13:47
丧葬费抚恤金的领取流程: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2-08-09 09:08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