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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离职证明

法律顾问 2022-09-20 09:19 标签: 公司 不给离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必须开具,这是《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开,按按第89条办。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黄嘉威律师

黄嘉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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