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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很难吗

公司法务 2022-09-21 14:02 标签: 公司 注销 难易程度

公司注销分为两种,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

一、简易注销。

从2017年3月1日开始,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适用于:

1、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简易注销的流程比较简便,第一步,自己登陆上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进入你自己公司页面,在上方“企业信息填报”页面进入到后台,选择注销公告,上传全体股东承诺书;第二步,公告45日后,拿着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股东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去工商局现场注销即可。有税务登记、银行账户的另行注销。时间大概需要一两个月左右。

二、普通注销

如果已经开业,涉及到交税的话,就比较麻烦一些。按正常的清算、工商清算登记、报纸公告、清税、工商注销、银行账户注销等,流程、资料、时间都成倍增长,三个月算短的,一年半载也有可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习洪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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