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区域不同,标准如下: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依据1900元/月执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19元/小时执行,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依据1700元/月执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执行。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2022-09-02 15:38
2021年11月30日市政府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2月1日起,汕头市调整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汕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50元/月调整为1720元/月。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2022-09-07 15:44
1、台州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184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18元两档。 2、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该剔除: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津贴;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022-09-09 15:25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950元、二类区1850元、三类区17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9元、二类区18元、三类区17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2-09-15 09:08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为18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为17元;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每人每月175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为16元; 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2022-09-19 11:47
宿迁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每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得计入下列项目: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