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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法律顾问 2022-09-23 09:04 标签: 合肥 公积金提取条件 最新规定

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法律依据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屈晓曼律师

屈晓曼律师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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