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
1、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
在该种情况下,教师是基于对于学生的管理进行的行为,没收手机虽然短暂让所有权人,失去了对于所有物的占有和处分,但由于教师将其交与了所有权人的父母,且所有权人与其父母的关系极为紧密,因此也不认为其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此没收后交与其家长的行为,并不违法。
2、教师没收手机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
这是最常见的手段,一般来说都是说考试后归还,但如果说归还时限过长,或所有权人坚持不同意,而教师依然占有手机,便可能会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如果教师坚决不交还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联系其父母,将手机交与其父母。
3、教师没收手机后便不予归还
若发生此种情况,则教师的行为,已经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教师拒不交还的话,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22-08-10 11:17
没有。学生的手机属于个人财产,没收手机相当于“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一种法律行为,只能由法院或法院会同公安部门执行。老师没有这个权利。首先手机问题也是一个财产问题,国家法律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学校和老师是无权没收学生的手机的。没收权是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的特有权力,一般指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没收违法犯罪的赃物,学校不是执法机关,当然学校和老师都没有没收权,老师是不能没收学生的财产的。但学校和老师有教育管理的权利,所以学校或老师可以暂时为学生保管手机,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带手机进入学校违反了学校的校规,可以让家长到学校来取这个手机,或者放学后,让学生把手机带回家,并让家长监督不让学生再把手机带到学校里来。其次老师不能毁坏学生的手机,法律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023-06-25 16:36
老师扣押学生身份证违反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法十四条规定了出示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十五条规定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2023-05-04 16:08
老师辱骂学生是违法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老师责骂学生,只要其本意不是歧视学生,或者在行为上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都不属于犯法,相反则可能涉及违法。
2022-08-10 16:42
实名移动电话卡包含对方的私人信息,转售应承担法律责任。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罪,是指非法获取国家机构或金融,电信,运输,教育,医疗等单位通过盗窃或其他方式执行职务的行为,或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况严重。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有这种罪行的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销售,提供执行公务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2-09-21 13:41
违法。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