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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抵押区别

法律顾问 2022-11-26 11:33 标签: 质押 抵押 区别

质押抵押区别如下: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具体来说有以下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王旭阳律师

王旭阳律师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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