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可以转让的。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3、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司过户有以下注意事项:1、过户保留原客户的服务功能、套餐、业务(含梦网业务)与优惠方案,如要取消或变更,需重新办理;2、新客户只能为个人客户,且在新客户名下,最多只能拥有10个预付费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超过10个不能再作为新机主办理过户业务。3、过户前发生但在过户日还未结算的该号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新机主支付。4、过户以后,不能查询和打印过户前原机主的通话清单(含过户当月原机主产生的清单)。5、过户时系统不会重置客户的服务密码,需在“客户密码重置”或“修改密码”处为新客户设置新的密码。
所以,公司是可以过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023-08-03 16:58
2022-08-05 16:34
“车牌不可以办理过户。车辆可以过户,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023-02-26 13:56
车牌不可以过户给子女,但是车辆可以过户,过户车辆时会注销车牌,给受让方核发新的车牌。原车主持车辆满3年,可以在过户车辆时候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就像我们人一样,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汽车参数。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你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
一般来说,车辆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称为转籍。车辆转籍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分别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及转入手续。车辆转籍所需材料有: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五)行驶证原件;(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车辆转籍不仅需要上述资料,还需要以下证件: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
所以,父母的车牌一般是无法过户给子女的。
2023-03-06 11:31
1、老人在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孙子,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的,孙子取得房产所有权,该房产不再属于老人的遗产。2、老人的遗产是老人在去世时,其个人遗留的合法财产。3、继承人之间因为继承纠纷进行诉讼时,只以及老人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分割已经过户到孙子名下的房产。4,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如果老人去世前立的是公证遗嘱就很简单,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如果是普通书面遗嘱,程序比较麻烦,有几个步骤:1、到法院。确认该遗嘱是真实有效遗嘱,因为需要确认该遗嘱是否属于伪造,是否还有其他遗嘱等。2、到公证处。拿到法院判决书后,要到司法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3、到房管局。拿到遗嘱公证,就可办理房屋过户,房屋过户手续请咨询房管局,也是挺多手续的,不过按部就班就行了。这三步,关键是法院那步比较麻烦,耗时耗精力。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2022-08-12 17:28
(一)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
(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