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受害人的财物,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效后,有关机关才会依法返还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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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024-11-15 09:21
抓到小偷后赃物退还程序:
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
三、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
赃物是指贪污、受贿、盗窃等用非法手段获取的物品。
2023-03-08 16:08
是为了减小无辜的犯罪嫌疑人被错误辨认的风险。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列队辨认中陪衬对象的选择对保障辨认的可靠性至关重要。为了减小无辜的犯罪嫌疑人被错误辨认的风险,辨认对象之间应具备必要的相似性;为了确保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准确地识别,辨认对象之间又应具备适度的差异性。确立以与目击证人描述相似为主,以与犯罪嫌疑人相似为辅的陪衬对象选择标准能够有效地解决上述冲突,实现辨认程序灵敏性与公正性的平衡。侦查辨认作为一种常规性的侦查措施,同时承担着寻找、发现侦查线索和收集、固定证据两方面的功能。新刑诉法明确将辨认笔录列为证据的一种,凸显了立法者对侦查辨认证据功能的重视。侦查辨认结论的准确性、可靠性是侦查辨认正常发挥侦查功能与证据功能的重要前提。缺乏准确性、可靠性的侦查辨认结论不仅无法实现查明案情、发现侦查线索和收集、固定证据的目标,而且还会将侦查工作引入歧途,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引发冤假错案。列队辨认作为侦查辨认的一种类型通常运用于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当一起罪案发生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那么接下来侦查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确认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就是真正的作案人,而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正是解决该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为了确保辨认结果具有可靠性,侦查人员通常会根据混杂辨认规则的要求,将犯
2020-10-30 17:00
2022-09-06 14:1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应比公、检、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无论是哪个机关进行处理,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三种情况存在:
其一,赃款赃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其二,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所以对移送有争议,恰恰是由这部分财物所引起的。
其三,依法退还被害法人或者被害自然人。
对犯罪案件中赃款赃物的移送、处理应当依据诉讼的需要和实际的需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特定物的赃款赃物,以原物随案移送为最好,以确保审判时足以认定案件事实;对于其他的无法移送或没有移送必要的赃款赃物,可以采用照片、清单形式随卷移送。
2024-08-07 14:35
需要。《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立案决定书》制作完毕,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立案决定书需要给原被告双方。《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