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和私营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种类不同: 民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概念不同: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民营企业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而私营企业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 3.法律界定不同:民营企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凡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都可以称为民营。
民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区别是: 1.私营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民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
民间草药铺营业执照是可以办的,办理流程是: 1.首先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其次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最后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根据我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公司注册资金是不需要实际缴纳的。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公司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完毕之后就可以取出,但是注册资金是不可以全部取出的。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私自盖公章不一定坐牢,只是合同有效待定。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没有其他违法的目的,虽然私盖公章的行为违法单位的管理制度,但其行为违法性值得商榷;如单位认可证明内容,则问题容易解决,如单位不认可证明内容,须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并有可能面临被单位追究责任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第二款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公司自己发起的注销手续,至少得需要1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原公司法人、名字变更了,那么在现公司承认以前工龄情况,劳动者可以继续签合同,不然,反映到劳动局,申请经济补偿。 而且第一份合同的公司名称与第二份合同名称不一样没有关系,不影响合同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只要你是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存在劳动关系就行了。而且前面一份已经无效了。如果公司发的工资,社保,其他福利都没少,工作上也没故意为难,没必要仲裁,有时候公司会把人事外包,所以签的合同是其他公司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独资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经营最主要涉及的税种有4个,分别是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对于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政策优势是体现在所得税税种。 2.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比较容易。 相比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注册和注销等方面,都有相对更简单快捷的流程。 3.个人独资总税负低。 通常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相比有限公司更低的所得税税率,一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率最高在5.18%左右,远低于有限公司。
对于没有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或其他参与行为,也没有经营决策权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对于虽然不具有经营决策权,但有其他参与行为的法定代表人,以其参与的程度以及作用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是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罚规定,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宣布破产,法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