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从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两种方式是: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1.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负债监理人一般不需要负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监事只是公司设立时的一个职位或者部门。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人的权利: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公司法人的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老板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倒闭老板无力赔偿的处理办法。公司债务由公司独立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具体如下: 1.公司倒闭老板无力赔偿的,可以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当申报债权,公司以清算资产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公司倒闭老板无力赔偿的,可以通过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的钱款进行清偿; 3.由于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公司以其独立财产承担债务,所以公司确实无力清偿的,债权人也不能要求老板以其个人财产清偿,除非老板有抽逃出资等行为。
农村股权证书是股权证书的一种,具有一般股权证书基本的证明作用,农村股权证办理后的好处有很多,包括: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年满16周岁有自主行为能力就能够享受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 3、批评和建议权; 4、享受福利权。即享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 5、分红权。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股东有以下权利: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优先权、提议召集权等。 二、股东有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大会有下列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股东承担责任的八种情形是什么。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4、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5、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承担连带责任。 7、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8、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