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分为:1、合伙人中要有绝对的老大,老大股份最佳比例在51%到67%之间;2、纯资金股份不能超过34%,根据具体情况来调整,比例越少越好;3、技术股份不能超过34%,根据项目性质来调整,比例要体现价值;4、管理股份不能超过15%,管理股份是岗位股,股随岗变人走股留。
有限公司的股东个数最少为,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类型的有限公司的,最少为一个股东;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则最少需要二个股东。
一个公司股东死亡的,诉讼主体仍然是公司。但由其继承人其股东资格,所以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由继承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继承其股东资格,所以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由继承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变更公司法人后,一般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公司法人合并的,合同由合并后的法人承继。公司法人分立的,合同由分立后的法人共同承担。公司法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劳动者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公司破产清算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依照法定顺序清偿破产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对一切公司事务有最高的规定权限;无规定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有限公司刚成立股权能转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是:1、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2、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3、有符合公司章程的出资额;4、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公示期是对公示的时间限定,是近代民主的产物。它的存在无疑最大限度地听取了不同意见,满足了人们的要求,维护了大多数人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一定的时间限定又不至于使问题因无限期拖延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提高了效率。
合伙人撤资的规定为:《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第三十四条规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以下职权:1、对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做出决定;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5、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6、对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
1、没有营业执照经营处理如下:(1)没有营业执照营业没收非法所得。(2)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