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 1、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 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应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依法进行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申请予以解散公司等原因。
股东死亡股权变更,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妻子能继承。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都具有约束力。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总公司的债务能由分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独立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总公司的债务能由分公司财产承担。
有限合伙的特点有: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营业执照的作用是: 1、营业执照是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标志,是公司合法经营的依据; 2、营业执照限制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应当在营业执照记载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下列情况合伙公司会解散: 1、合伙公司只有一个合伙人,已经满三十天; 2、合伙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3、合伙公司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等情形。
债务重组可以有期限。法律并未对此作强制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商约定债务的期限,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民事法律关系。
公司解散清算组可以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担任。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应该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汇票出票人制作汇票,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汇票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汇票责任。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公司可以自行清算的条件是: 1、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 2、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此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申请予以解散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