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3、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是法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法律上进一步的细化,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限内与任职单位展开竞争。
第一,协商价格。协商价格是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谈判的结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份。采用这种方式省时省力,但提出退出公司的股东往往处于劣势,退股的股东可能会损失一部分利益。第二,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由于公司的财产价值是随时变动的,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可能会高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也可能会低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有时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是比较灵活的做法,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门机构构进行评估。第三,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就会成为最后的选择。在诉讼过程当中,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为了保证股东能够顺利退出公刮,大多数国家都确定了司法评估的模式。
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为国有、集体企业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母公司债务不可由子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规定得知,子公司虽然是由母公司设立的,但他们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母公司的债务在法律上来说,子公司是没有义务去承担偿还的责任。
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设立的程序如下:1、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即可。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4、刻私章。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7、办理验资报告。8、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1、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12、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13、申请领购发票:如果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期申报债权,进行行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税收债权的处理,大致可分为通知申报、审查确认和分配缴纳。
股东会能解散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这个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形,第一个大的类别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里面还包括国有上市公司;第二个大的类别是非上市公司。先谈谈一般的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规定是总的股权激励的授予额度是不超过总股本的10%,也就是10%就是上限;单个激励对象获受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1%。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单个激励对象,个人股权激励的收益不能超过个人薪酬总收入的30%,这是从收入的角度来看。非上市公司,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授予的数量,常规而言,企业授予股权激励的数量主要考虑几个因素:(1)根据公司的体量,公司规模的大小,可能公司越大,利润率越高,授予的数量会相对少一些;反之,公司的体量小,授予的数量可能会比较多;(2)结合激励对象,要考虑激励对象的总人数;(3)结合激励对象的需求,这是一个期望值,期望值取决于个人薪酬的水平在当地本行业中有没有竞争力。因此,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要经过充分的调研,数据的测算,才可以得出具体的数量,保证股权激励的作用发挥。综上,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有2个特点,上市公司的授予数量有明确的规则指引;非上市公司则是没有规则指引的,因而两者操作的方法都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