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1、发起设立的程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2、募集设立的程序:(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发起人办理募股审核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8、公司公章;9、法人暂住证(原件)。
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变更法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只有法人企业才有法定代表人,而个体工商户并不是法人企业,所以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不能变更法人,只能变更经营者。
由于董事会是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的,它所代表的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长可以行使的职权是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的。董事长是董事会这个机构的选举人、主持人,他只能是代表董事会行使法律授予的职权,并不是一个个人的代表,因此董事长的职权有: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减免的增值税只有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的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因此,减免的增值税除出口退税外,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有以下这些: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租赁费能作为股东投资款,只要所有的股东同意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又分为对内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既是股东之间的互相转让,对内转让不需要其他的股东的全体同意,对外转让就是股东转让给原有股东以外的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很自由,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开放性,资合性,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达3%就需要公告。
票据承兑法律效力:(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延迟付款责任。(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10日)内提示付款而解除。如果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10日)内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远期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到期日起2年
注销公司程序: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登记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处理方式是:转让人需要向受让人返还转让的价款,受让人需要向转让人返还股权。另外,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根据本人的过错程度,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