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 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 (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要约的实现需要的条件分别有: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需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等。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 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保管费的义务 (2)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①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
1、预订金大部分情况是可以退还的。 如果支付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现在按合同履行相关约定,是可以退还的。 预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2、“定金”属法律用语,是一种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订金”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如下: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
合同应当注意合同是否成立有效的问题比如当事人意思有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是否有应的行为能力以及合同内容不违法法律。另外还有如下问题: 合同主体应适格;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重视黑白合同;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定金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定金的支付通常意味着买卖双方对交易有了初步的约定,但并不代表交易已经完成。关于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这取决于交易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约定。 在中国法律中,定金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还: 合同履行:如果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定金应当在扣除实际交易金额后退还给买方。 合同不成立: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成立,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解除:如果合同因为卖方的原因被解除,卖方也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履行,定金通常不予退还,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此外,如果定金数额超过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解答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合同算有效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要约有效的要件有四个: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基于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对您所提问题的解答是这样的: 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