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你排忧解难。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除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靠专门收债的公司,不过找这种公司要注意找正规的公司,对其催收手段也应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则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如果协商、催收函等各种方法都试过仍不凑效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掌握主动权,最好是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冻结对方相应的资产,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6、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 如果对方公司是比较由影响力的大公司,对社会舆论会比较忌惮,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制造一些舆论压力给施工方也许能收到奇效。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签订是一种过程,是一系列行为的综合,而签定是一种结果,是一系列行为后产生的状态。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驾校不给退钱的,当事人可以去消费者协会去举报,而属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到驾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定要保留好驾校报名时的原始发票单据,一旦弄丢了,退费的时候就会遇到麻烦。发票是一式五联的,第一联是存根联,要放在学员档案当中,还有一联是学员本人持有的,所以一定要把这一联保存好。一旦丢失,在退费方面就会产生问题,因为在退费时这一部分是要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的。 驾校退费不合理可以打12315投诉。驾校由驾校主管部门交通运管局,因此驾校退费不合理应该到驾校主管部门交通运管局投诉。只要驾校违规违纪,经营不规范都可以投诉。
定金合同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支付一方违约的,不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2、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区别主要包括: 1、构成要件不同; 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 3、法律效力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的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的要件且不违背无效的要求,才能是生效的,只有签订生效的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 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
卖家出售的商品属于定制商品的,淘宝将根据买卖双方在交易前的约定情况来处理相应争议,定制商品不支持”七天退货”,卖家自行设定了退货承诺的除外。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居间服务费一般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居间费用的收取及数额。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中介。
不超过所遭受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就是合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收到催款律师函的,应该积极对待和处理: 1、如果实际不欠款或欠款数额不对的,应该及时向出具律师函的律师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供律师进行查实。 2、应该及时和律师联系,积极还款。如果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也可以和律师协商争取分期还款。 对于不知道收到催款律师函怎么办的,如果对律师函置之不理的,对方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到时你可能会产生法院诉讼费、欠款利息的损失,并且有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合同终止虽然包括合同解除,但是合同终止不全部是因为合同解除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为合同解除导致的。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即便是附义务的赠与,也仍然属于单务合同。 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
定金和违约金选择其中一种赔偿。 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