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配偶是军人离婚的,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才可以的,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 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因为不存在假离婚这个说法,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视为双方已经离婚。那么离婚后购买的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房屋共用,视为由持有的一方单独所有。但是按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一年内发现财产分割不均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法院应当受理。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 私下签署的协议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那么私下签署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起诉多长时间离婚要看适用何种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应在6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时间可以延长。 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
通过的法院离婚的,没离婚证,只能使用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离婚事实。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由民政部门发离婚证。
需要的。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是单身。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和一般的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要带上离婚证这一点与一般结婚不同。其他证件是带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可以当场照相、而且要填写声明书和一些表格,交一点工本费。
不可以的。没有结婚证,原则上双方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就没有的离婚一说。原则上就是同居关系;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如果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的夫妻关系的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