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动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诉讼离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准予离婚。
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个前置条件,就是离婚才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者赔偿,虽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居协议书在离婚过程中非常有用。因为,如果夫妻只是在法庭上说已经分居,但是无法拿出什么证据,那么法院是不会相信和采纳的。所以,分居协议书最大的用于在于,可以证明夫妻确实分居了,这样子法院就会更可能相信有分居事实的存在。
只要法院按照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载明的地方依法送达了,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也视为送达。如果是一审判决,送达之日十五天内没人上诉,一审判决就生效。受送达人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一般办理协议离婚,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签字办理。
看证据。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自行协商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军人也是普通人,军人离婚当然有离婚证,离婚证表明婚姻关系不再存在。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可以,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同意,另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离婚可以妥善的安排好精神病人今后的生活等事宜。
可以。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 对于因夫妻双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双方或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案例: 小丫与小飞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4月11日登记结婚,2010年6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 原告听力不好,社会认知能力差一些,在瞒着原告家人的情况下,偷偷领了结婚证。 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 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原告身上多处受伤,被告把租的房子玻璃都砸碎了,结婚证也撕了,双方感情很不好。 婚后被告仲秋节、春节也未给原告娘家送节礼。 2010年11月份原告父亲住院期间,被告11月12日上午在原告娘家殴打原告,原告头上起了一个大包,原告96岁的爷爷被吓得在沙发上躺了十几天。 原告在娘家被打之后,一直在娘家居住,至到现在,被告一次也没来看过。 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起诉离婚。 离婚案例分析: 一、本案原告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应准予离婚。 双方经人介绍认识,认识后原告在被告的哄骗下草率结婚,没有感情基础。 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 被告还时常殴打原告,原告身上多处受伤,被告还在家里乱打乱砸,撕烂结婚证,过节被告也不去原告娘家看望老人。 双方感情很不好。 案情结果: 原告在律师的协助下已在调解方面做了允分准备,最后法院调解结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也摆脱了婚姻的枷锁,调解结案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原告父亲住院期间,被告还在原告娘家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受伤,原告96岁高龄的爷爷也被当时场景吓坏了。 原告在娘家被打之后,原告才告诉家人她经常挨打,自那以后,原告一直在娘家居住,双方分居已经半年,被告一次也没来看过。 被告还发短信用非常恶毒的语言辱骂原告,从短信内容也看出被告同意离婚。 这些足以说明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二、原告不应返还彩礼,婚前嫁妆应归原告所有,婚后财产依法分割。 被告具有过错,应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