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赔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双方均同意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男方不同意的,可以先请有关组织如居委会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根据自愿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根据事实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婚姻是有自然和社会要求的,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女生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周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三者介入是一种反社会主义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行为,往往会导致合法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离婚。 首先,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如果没有对被破坏家庭中的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其次,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但要求第三者负法律责任是没有依据的,也来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最后,有配偶者介入他人婚姻,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对方是军人,涉嫌破坏军婚罪。
夫妻一方死亡,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房产中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全部房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根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现实中很多人都有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那房子就属于自己的思想误区。但是在法律中,婚后买房时写一方还是双方名字,都不影响房子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双方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则双方按出资比例拥有该房,如果是夫妻双方买的共有房,那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因此,在法律上不会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是夫妻双方。
《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如下: 1.扩大了遗产范围,由列举+兜底变为概括+除外; 2.新增了丧失继承权及宽恕制度; 3.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4.新增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为法定的遗嘱形式; 5.扩大代为继承人范围,侄甥可代位继承遗产; 6.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那么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就要递交离婚起诉书,对自己起诉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身份信息主要应该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联系电话等。 2.案由就是离婚纠纷。 3.诉讼请求一般包括三部分:(1)离婚;(2)子女抚养;(3)财产分割。 4.事实与理由部分主要要写明双方相识,结婚,婚后是否有生育子女情况,以及离婚的理由。
迁移户口需要以下这些手续和证件: 1.凡需迁移户口者,都必须先由本人提出迁移户口申请。 2.迁移户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一张同意迁移户口同意书。 4.持同意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携带好相关证件及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户籍,又称户口,一种主要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方法,需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 籍贯,是指一个家族族群共同认定的一位祖先的出生地。又指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但他们或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籍贯在现代汉语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2.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6.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7.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破裂,其是享有自由离婚的权利的,有多种方式可以采取:一是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离婚,最好的方式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其步骤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