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建筑工地农民工的收入达到个税起征点的也需要交税。个税起征点为月收入五千。但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普遍较低,大多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基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建筑劳务分包需要资质。建筑劳务分包需要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企业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近3年工程质量合格;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工程开工前,由公司环境安全监督处与基层单位负责向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交底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②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⑤公司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项目部负责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①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②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活动安全。 ③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④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②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 ③个人防护措施等
很多工地为了赶工期就不分白天昼夜的施工,所以最怕夜间施工的时候被举报,夜间施工的话噪音很大会影响居民休息,所以收到的举报次数也比较多,在小区及市区施工晚上十点到次日凌晨六点是不允许施工的,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该办法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和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具有更隐蔽、不均匀、积累性等特点,治理起来成本高、难度大、周期长。 这就要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尤其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要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证,准备防火措施,设定看火人员。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在什么部门办理: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国有土地建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合法获得土地。首先必须取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该宗国有土地的用途必须为居住用地。合法获得国有土地有以下途径: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获得建筑规划许可。在获得该宗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后,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区及该宗地块涉及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经济指标后,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指标要求,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宗土地的建筑规划许可证。
不合法。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形,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依据我国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