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就属于违法行为。
一、异地转诊: 1、办理转诊手续: 一般需要主诊医生开出一份诊断证明,然后盖上医院公章。 2、填写转诊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转诊申请表,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然后申请人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出院结算: 申请人持社保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在新农合窗口直接结算。 二、在外居住异地就医: 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最好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局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然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就可以在异地的定点机构就医。 办理备案时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异地长期居住证明。
公司同城搬迁但是职工不去的,如果因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能得到补偿,而不是赔偿。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招收童工的应当按照每名童工每月五千元的标准进行处罚。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一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工伤骨裂一般的赔偿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工伤赔偿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执行机关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并提供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属仲裁裁决,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1、哺乳期被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辞退,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国的工伤保条例对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作出了有关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需要以下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等。无法确定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可以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税减征。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16到18周岁属于未成年工。 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只是某些工作不能要求他们作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一、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就会责令单位限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还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作。等仲裁书下达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