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交不上的,一般是由于离职情形导致的。 如果上一家公司还在为职工缴纳社保费,那么新公司无法缴纳; 如果职工离职后以个人身份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那么进入新公司时要先沟通好社保缴纳时间,停缴个人缴纳社保后,新公司方能缴纳。
由用人单位缴纳。 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1、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和纪律被无理由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 5、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判决,在劳资争端仲裁中心正式受理此类诉讼申请之后的四十五天内务必完成。 若案情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需经由劳资争端仲裁中心主任的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并以面谈或者书面形式向有关当事人发出通知,但最大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五天。 在此期间,请确保您提供给我们完整的信息和证据材料。 通常来说,整个仲裁过程大约持续两个月左右就能够得到最终的判决结果了。 待拿到裁决书后,只要双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那么该案件便告终结。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
工伤跟尸体是否火化处理没有直接关联。简单点说,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为单位履行职务过程中因公负伤。只要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相应情形,并经过当地劳动部门予以认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而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定标准为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
有合同在还不给钱,属于一般民事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 1、向基层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有仲裁协议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 属于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 1、向劳动行政部门同时; 2、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3、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
构成强迫劳动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条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2、主观条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条件: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国家劳动管理制度; 4、客观条件: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工伤鉴定是要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社区的事宜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