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因以下事由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 1、确认劳动关系;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 4、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 5、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可以通过以下凭证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讨要工资: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无故开除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需要延期到女职工相应情况结束。
已经工伤认定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不能通过罚款途径主张权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劳动争议申诉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通常是20元。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受伤赔偿区别: 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能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受伤,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2、赔偿项目不同,劳动者受工伤的,依法可获得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赔偿,而提供劳务一方受伤的,不能获得上述工伤待遇,只能得到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根据与实际医疗时间、本人的工资等判定赔偿数额。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有不同的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这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在六个月之内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