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 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不签合同补偿如下: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建筑工地工作而最终遭遇薪资拖欠问题时,可尝试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首先,您可以使用最为简洁的方法,譬如拨打所在地区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的电话进行投诉。 这样做不仅能确保有政府机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法规,对用人单位实施严格的监管检查,更能够成功督促用人单位支付欠发的工资本身; 其次,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若有拖欠行为或不足额发放薪酬的做法,您作为劳动者则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没有签订合同,说明用工方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随时宣布辞职,并要求用工方支付经济补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工资双倍支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职工代表大会法律依据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等。具体内容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现行法规,劳动者于工作场所任职满一个自然年度以后,从下一个周年起即可享有全额带薪年假的福利待遇。 关于这部分年假天数的计算,是依据劳动者实际累积工作时间进行计量的。 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已经正式在该岗位工作了一整年,那么他们就有权享受五天的带薪年假。 关于假期的具体安排以及申请方式,均由员工自行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不足十年时,每年可享受的年假期限为五天;倘若其工作已逾十年但不足二十年的话,则每年享有的年假期限将延长至十天;而对累积工龄超过二十年的劳动者而言,其每年所能享受的年假时间则应增加至十五天。
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如果你自己缴纳的社保想不要缴纳的,那么你就要办理个人社保暂停。 个人社保停保方法: 个人带上身份证和原参保手续,去参保的社保局经办大厅申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封存即可。 (因为个人缴纳社保时,是直接绑定银行卡,每月扣费的,如果你不办理暂停,它们会每月定时扣费。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当企业未为员工提供社保时,劳动者有权选择提前解约并求偿。 若以此为由离职,是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对应的经济补贴以及要求补充社保的。 至于经济补偿部分,这是根据你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具体年限来决定的,每工作满一年即可请求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而半年以上不满一整年的,也是按照整年来算。 低于六个月的,就只能请求半个月薪水了。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
1、可以携带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去所在地社保局查询。 2、可以自主在网上查询,登录当地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拔打全国社保统一查询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