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下来以后的做法如下: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是否存在问题。 2、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星期六星期天不会单独计算工资。银行代发工资通常是周一到周五执行,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与银行对接的财务人员周六周天也是属于休息状态,如果真碰到周末发工资的话,那也只能推后到下周一了。
社保的六大新变化为: (1)4月底前: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5月底前:居民医保人均补助增30元 (3)6月底前: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 (4)9月底前:个人养老金制度 (5)9月底前: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6)2022年年底前: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医保有一个月忘交了有一定的影响。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后,其补缴时间才能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劳动者查找自己劳动合同的方法有: 1.联系原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人员查询,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如果劳动合同在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也可以凭身份证去该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查询; 《劳动合同法》中未规定劳动者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1.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两者的顺序不一样,劳动仲裁在先,法院起诉在后,如果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必须事先已经经过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然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仲裁具体来讲就是由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来给出一个判断,这个判断是比较公正客观的,当然当事人也可以不服这一个判断,在进行仲裁之后依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最终的判决。 3.在一般情况之下,在提起劳动仲裁,并且得到仲裁结果的时候,这个事情就是已经可以解决了,因为仲裁机关的判断相对来讲是比较权威的,不过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这一个手段的话,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这是对于我国解决问题的解决资源的一种浪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农民工轻微骨折的,因就医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社保包括了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每个月缴纳1%。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如何同老板谈赔偿,是要看具体的工伤情况的。员工只有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因工伤而残疾的,就可以享受伤残待遇。因此工伤后,要按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和老板谈赔偿的,可以和老板协商解决的,老板不愿意协商处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