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愿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情况下,劳动者被迫离职的,都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合我国对劳动者退休年龄的要求,在劳动者已经年满60岁的时候,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其实此时都是可以退休了的,要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此时也会终止。那要是劳动者60岁之后还继续工作的话,此时超过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超过60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劳动者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自离公司不发工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与赔偿。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旷工是指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旷工一天扣一天的工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最多扣20%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用人单位私自扣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返还的,根据现行规定,除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扣款的。相关依据如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它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为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基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险制度。社保项目有: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对企业来说长期缴纳社保: 1.可以使企业从繁杂琐碎的缴纳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人事管理成本。 2.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依法缴纳社保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避免未缴纳社保带来的法律风险。 3.使企业更专注于选人用人、绩效考核、薪酬确定等人事管理的核心职能。 4.给员工带来福利保障,留住人才,使公司稳定发展。 5.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员工后顾之忧。
长期合同是“短期合同”的对称,需一年以上或更长时间才能完成的经济合同,或在合同任务完成后,仍然保持合同关系的经济合同。 长期合同原则上是没有期限的限制的,具体应当在合同上注明出现什么情况合同终止,否则合同永久有效。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调整养老金后需要把1到6月份,每个月增加的养老金,补发给退休人员,具体补发时间大概是在7月份开始,有的其他省市是7月初才公布,调整养老金的标准,所以也补发给退休人员今年增加的养老金,大概要8月份或者9月份。
从退休金的计算方式来看,工龄也确实是影响养老金的一个重要因素。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建立前,工龄是指实际工作年限。而建立后则变成了社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对退休人员来说,工龄始终是影响养老金待遇高低的重要因素。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