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员工不一定都需要赔偿,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没买社保在其离职时可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跳槽后公积金按以下方式对接: 1、和新公司的财务部门联系。 2、要到新公司的公积金开户账号。 3、和旧公司的财务主管人员联系。 4、提供新公司的公积金账户号。 5、请求旧公司财务主管人员解封。 6.完成账户衔接和合并。 7.查询账户信息。 当以前公司的公积金管理财务人员进行解封操作后,就可以立即登录自己个人账户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此时会发现以前公司的公积金余额和现在单位的余额混合在一起了。
公司没买社保在其离职时可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在仲裁后起诉。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欠员工工资不给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员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公司欠债无力偿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通常会从裁定作出之日起的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要在裁定送达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工伤理赔的流程一般有: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走。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构成工伤,如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具体用人单位会有以下影响: 1、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负担; 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仍应自行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虽然报工伤对公司确实会有上述经济利益的影响,但及时为员工报工伤,或者未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赔偿责任等,均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切勿为逃避赔偿责任而违法侵害工伤职工的相关权益。”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1、先申请工伤认定。2、等工伤认定决定。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6、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工伤过了三年不能起诉,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正常情况下,受伤职工应当在一年内到劳动部门内申请工伤认定,这一年的时间属于法律上属于除斥期间,即属于不可变期间,工伤职工如果未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权利随之灭失。如果已经超过三年未申请工伤认定,将必然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