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对是否需要本人开庭没有要求。如果本人不便处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写清楚委托劳动仲裁的事项。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手段,在协商、调解等手段失效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要求其介入处理。
n加1赔偿既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全额,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加1赔偿中,n是指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1是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无过失性辞退的,需要支付n加1赔偿。
劳动者因工外出期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首先应当考虑劳动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在死因无法查明、也无法排除是否与工作相关的情况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期限。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国庆节不放七天不违法。 国庆节的法定放假天数为三天,另外四天是属于调休放假的,因此不放七天假不违法。如果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安排员工工作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举报加班是有用的。 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1、机关事业单位均不能再办理或延续停薪留职手续,原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回单位上班,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提出辞职(辞聘)申请,按规定办理辞职(辞聘)手续。 2、停薪留职这政策在国家公务员法出台已废除,公务员这职业比较特殊,也是国家授权执法人员,没有办法进行停薪留职。 3、一些国企,目前仍然实行停薪留职的制度。这种制度下,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在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保持工作岗位和职位不变。
仅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已不再是劳动争议,而属于债权纠纷的范畴,诉讼时效是三年。 该规定仅适用于劳动者持有工资欠条或者用人单位承认欠薪事实的情形,否则劳动者在起诉前仍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方法都没办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和任职证明等证据,以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2、严重的话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两地参保的情况,可以进行社保转移合并,并且只有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能进行转移。医疗待遇不能重复享受,转移后个人账户的金额可以使用。 1.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人社部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2.养老保险账户金额。
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拒绝其请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