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有以下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伤保险待遇。
在试用期内公司倒闭,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不一定是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且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会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是在工作场所,或者不是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或者虽然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抢救超过48小时后才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可以的,交通事故踝骨骨折能评残的。 如果骨折后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9级伤残,如果没有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10级伤残。 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出来结果后,交警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关于个体工商户员工离职所引发的赔偿问题,其处理结果取决于特定情境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例如,若雇佣方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或违犯劳工权益的行为,那么在这部分资质人员选择离职之际,他们有权依法提出相应的赔偿诉求。 但若聘用员工自愿申请离职,通常按照一般惯例并无偿收到补偿金,除非该用人单位在劳资关系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双方在解除聘用关系方面无法达成共识,请务必依据劳工法定期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公正调解以解决争议。
1、被合并公司的职工,职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职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职工进行相应补偿。职工选择留下,没有补偿。 2、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知悉,雇主在排定加班事宜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涵盖与工会以及劳动者就此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同时明确要求每日工作超时不得超出一小时,个别情形之下,每天的总加班时间则不得累积至三小时,且整体上年度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截止本月为止的36个小时。 然而,以下几种特定背景条件下,劳动者不可拒绝加班: 即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紧急状况发生期间,由于任务紧迫必须立即展开应对措施; 其次是当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甚至公共设施出现故障,对整个生产过程和公众利益构成威胁,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力量进行修复; 再者,若必需借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假日停止生产之余来执行设备检查和保养工作;此外,在家防大事或者履行其上级组织调配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之时; 最后是在商品销售旺季之际,商务或供销企业需完成包括农产品采购、运输、加工在内的一系列紧要任务。
新生儿住院报销流程: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医保办。 受理单位应当先审核经办材料,填写申请明细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医疗审计部审核处理资料,打印通知单,报主管领导审批报销。 审核不合格的,应在下月告知不报销原因,并退回材料。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才能全额报销费用。
如果已经拿到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下一步是等待工伤认定结果;结果出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周末劳动局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上班的。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该周末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予以休息。因此劳动局周末不上班。
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工资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下列情况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因工作性质或者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