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和辞退的区别: 辞退指员工与组织非自愿终止雇佣关系。 解雇在我国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叫辞退。 裁员: 经济性裁员的简称。 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是指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法律期间依法辞退劳动者的行为。 实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可以因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减少富余人员。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双方就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有关规定: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三是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仲裁人跑了,指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指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逃避执行的,可能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是无故克扣你三天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法并没有压工资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周期为30天,也就是在一个月内需要支付员工一次工资,只要满足这个条件就是可以的。
公司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就要开始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费用。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具体时间需要等清算完成以后才可以发工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工伤笔录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去现场考察,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仲裁后,在裁决书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允许的,比如5月的工资在6月支付,如果拖过6月就违反50条规定了。 2、但是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应在几号发上个月工资,可以查查当地是否有自己的《工资支付条例》,里面会详细规定。例如深圳市的规定是不得超过支付周期7天。(如果周期是每月底,就是次月7日前发; 如果周期是每月20日,就是27日前发)。
广义上的劳务合同是包括承揽合同的,狭义上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 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 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 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公司漏缴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