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 一、业务员写的担保如果是企业的授权行为或负责人行为可以是有效的; 二、如果只有业务员签名没有证据证明担保属于企业或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属于企业使用,则没有效。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书需要包含双方当事人姓名,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以及双方身份信息。如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客观条件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在借款到期后向债权人还清债务,包括违约金。然后写上保证人,债务人相关身份信息。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方法: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法律上不存在协助向债务人追债的担保责任,只能说担保人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依法到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追偿债务的,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数额为限。如保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超过主债权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不能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与共同借款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这种贷款类型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在实际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和把握。 但对其他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社会和法律关系复杂,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要加强防范该类共同借款人所产生的风险。 而担保人有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两种: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 从诉讼时效来看,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也是有区别的。对于民间借贷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通常是可以的,只要你具有代偿能力,不需要有完全的代偿能力,这是民法典担保物权部分的最新规定。这其实不是给几个人担保的问题,关键还得看担保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在为他人担保前,贷款担保人应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作考察,以免其“跑路”,让自己成为“冤大头”,因为一旦签订担保合同,你就与债务人绑在一起了。
借条: 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借款人某某愿以车牌号****的**车(车型,什么牌子的)作为抵押,约定年月日还款,到期不还,某某可行使抵押权借款人:xx。 大概内容是这样,但车辆抵押最好去车管所登记一下,要不然,不得对抗第三人。
具体是否需要要看条件,正常信用没问题的人办信用卡可以不需要担保人。信用记录一般的人往往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都会要求办理人提供一到两个担保人,要是日后信用卡人不能及时归还信用卡中的金额,那么就需要担保人承担责任。
1、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 2、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担保合同的目的违法,例如为逃避债务而提供担保,以此作为转移资产的手段;未得到侵占、侵吞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目的进行担保。 4、担保违反了公共利益。 5、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物的担保亦应优先于人的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会缩减,其保证责任也会减免。在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与人的保证时,即使物的担保人是第三人,物的担保亦应优先于人的保证。这是因为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担保较债权担保更为可靠,容易实现债权。
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买房时担保人能否撤销要分具体的情况。被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并作出以下几种行为,担保权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一)放弃到期债权; (二)无偿转让财产;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四)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 (五)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后担保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