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1、犯法,公民没有执法权,正确的做法是去享有执法权的单位,如建委,投诉,由他们行使执法权,拆除违建; 2、违建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 3、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
在性质、保护程度和管理措施上有所不同: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划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通常是指高产稳产的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生产的基础。 基本农田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转为非农业用途。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等。 耕地不仅包括基本农田,还包括一般耕地和其他类型的耕地,如水田、旱地、菜地等。 耕地的保护也很重要,但相对于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的保护措施可能更为灵活。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居住用地的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和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是四十年,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同。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使用权到期需要办理续期手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国家是土地的主人,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且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权限是七十年。七十年到期后,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并重新签订合同。但是我国法律没有对缴费有相关的规定,所以目前并不需要申请续期,会自动续期。 总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是可以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建设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征收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是否会被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房地产开发的流程如下: 建设用地预审; 发布征地通告; 开展征地调查;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组织征地听证; 征地组卷报批。 房地产开发的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并且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属于集体的,作为农民个体来说,享有承包权以及使用权。农民个体不能随意买卖土地。承包耕地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土地尚在承包期内的,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如果没有的话,则由发包方收回再进行分配。对于没有土地的农民来说,也会有新的方式分配土地,比如承包、出租、流转等。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会判得重,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1、准备所需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