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土地进行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时如果农田里面有种了水稻和油菜等农作物,必须要补偿征收土地的青苗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一些附着物的补偿。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因修建高速公路征地的补偿标准为: 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可以拆除重建的。 但要按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重修,并且要向规划部门报批,批准后才能动工。 先写出申请,然后找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取得规划手续后,现办理施工建设手续,然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完工后,就可以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了。
关于工业用地自取得之日起计50年后的续期所需支付的费用状况如下所述: 在基本情况下,工业用地的续期费用普遍最高不得超过五位数字,同时亦必须至少达到每平米人民币15.6元的标准,然而实际的缴费金额将依据各个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设定的规则加以决定。 如果土地使用者有意愿继续占用并使用这片土地,则应在土地使用寿命截止日期的前一年内提出续期申请。 除非有确凿根据表明社会公众利益要求回收此片土地,否则这项申请通常会得到批准。 经过批准之后,需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基准地价因土地等级高低不同而产生差异,以萧山区新出让的工业用地(拥有50年的使用
农民使用宅基地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使用宅基地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
1、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通过对规则面积的计算,并且要换算”为单位的面积,最后才能确定该土地的补偿费用。另外也有青苗补偿费用。征地片区地上附着物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苹果树、梨树、花椒树等。其中苹果树的补偿普遍是金额较高的一种。另外的地上附着物的类型,最值钱的大概就是闸塘、坑塘、浅井这三类。农民的土地被征收,自家的屋子又面临拆迁,这个时候政府就会给予农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1.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2.其中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主要包括: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流程是: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 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 2、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3、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应当出具回执。 回执应当载明接收材料的名称和份数、接收日期等,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村民申请宅基地新建住宅,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合格的,经村内民主程序同意后,在村内张榜公示七天。 3.村内公示无异议的,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向街镇提出申请。 4.街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出具《农村住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农村宅基地四至范围确认表。 5.填写四邻签字协议书。 6.街镇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报送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 7.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分别进行现场勘查。 8.经会审合格的,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分别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 (一)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 (三)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 (四)申请宅基地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符合规划建设和申请条件的,村镇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批颁发集体土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