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写错名字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发证机关进行更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申请修改土地权属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权利人身份证明; 2、原土地权属证书; 3、能够证明土地权属证书确有错误的材料; 4、法律规定或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1、违章建房履行报批程序能强拆; 2、违章建房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不合乎法律规定; 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直接向土地管理局提出续期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即可。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 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未对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违章建筑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国家是不予补偿的。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2、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3、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
宅基地确权有误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属于合法使用,经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30天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确权登记。
划拨地房子可以继承。但对该土地的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处分对土地所有权,但对于该土地之上的房屋、孳息等相关财财物除外。
集体居民要想办理宅基地证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 1、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 3、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 4、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关于城市及县级人民政府针对拆迁补偿事宜所制定的规定如下: 第一项,依据被征用房屋的市场价值对原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项考虑因拆迁导致与房屋相关的迁搬以及临时居住地安排的额外费用进行赔偿; 第三项容许在经营方面受到停滞或挫折所产生的损失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市县人民政府也将编制有关补助及奖励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便向被征用方提供适当的资金援助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