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征地告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 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 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非法征地就是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续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非法行为。 非法征地的类型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暴力拆迁的行为表现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通过强行搬出、殴打被拆迁人等的行为拆迁房屋。
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
可以去找土地管理部门。因修建公路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如果农村集体成员没有取得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征收要合法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征收公告。 2、登记调查。 3、制作房屋征收决定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5、市县级政府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修改方案后做出征收决定,做出决定后及时公告。 6、签订补偿协议。。 7、落实补偿后交付土地。
空白协议是无法律效力的,结合实际情况维权。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为了使被征收人尽快搬离、减少征收补偿款的支出,征收方往往会使出一种伎俩,即以高额的补偿费欺骗被征收人签订空白的征收补偿协议。“空白”协议是指在协议中只有一些条款的框架,但内容未能被补充、填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