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如果肆意出售被查封车位,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二次违法,改变了原有的车位状态,属于重处行为!不仅仅是罚款了事,很可能触犯了刑法!谁卖谁负责! 被查封的车位在未解封前,所有的交易都是非法的,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特别是买家在明知车位被查封,而故意购买的,所有的后果及法律责任都由自己承担。 被查封车位,如果业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钱款,作废双方的车位购买合同。开发商不得拒绝! 被查封车位是无法正常交易,且所有的经济行为都视为非法,纵然买了也无法取得车位产权和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院查封车辆程序需要一个星期左右,但如果对于情况紧急的,需要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催收公司是没有权查询个人信息的,也没有权利查询家人信息。个人的征信信息只能由个人查询或者受权他人查询,例如向银行申请借款是,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授权银行查征信信息。《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法院保全即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按照我国法律,催收只能向本人追债,是不能骚扰其家人亲朋好友的。而要是催收爆通讯录,对本人通讯录里的联系人频繁打电话、短信骚扰,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主要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完善制度上,《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结合近年来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新的表现形式,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基础上,以负面清单形式详细列举了7种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一是禁止私下接触。严禁法官、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非因办案需要且未经批准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与辩护、代理律师接触。 二是禁止插手案件。严禁法官、检察官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请托说情、打探案情,为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私下会见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牵线搭桥,违规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递涉案材料、泄露案情、出具专家意见等。 三是禁止介绍案源。严禁法官、检察官为律师介绍案件,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要求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等。 四是禁止利益输送。严禁法官、检察官向律师索贿、接受律师行贿,索取或者收受律师借礼尚往来、婚丧嫁娶等赠送的各类财物,向律师租借房屋、交通工具或其他物品,接受律师吃请、娱乐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安排等。 五是禁止不当交往。严禁法官、检察官非因工作需要且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举办的讲座、培训、论坛、开业庆典等活动。 六是禁止利益勾连。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合作”经商办企业,默许纵容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律师事务所担任“隐名合伙人”、违规取酬,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放贷收取高额利息等。 七是设置兜底条款。严禁法官、检察官与律师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同时,对严禁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与上述行为相关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二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当事人针对具体法官个人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行为,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案件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室或监察员管辖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催款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的通知书。它企业在应收款回收时常用的文书,即有商务性质又有法律内涵。一般是指业务相对方有拖欠付款时,收款方友好发出的请求对方支付款项的书函。 催款函的内容由收款企业名称、欠款企业名称、欠款金额、应付款时间组成,有些催款函还包括应付款开户行和账户、不付款的法律后果。催款函有两种,一种是请款函,主要是通知欠款方并告知付款时间将要到或已经到,让对方企业准时付款。另一种是在欠款企业未按时付款或已长时间拖延付款,收款方不仅是通知,更有严重敬告的意思,故后者的催促语气比前者更为强烈,催款的内容、时间更为明确。 ①便函式:以信函的形式写作。 ②表格式:人们在长期实践基础上约定俗成的固定表格,使用时直接填写即可。
检察院量刑建议不当的,可以由辩护律师或者被告人向检察院提出意见,但对案件的量刑,最终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由判决送达后即生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案件为进行申诉)。
从银行贷款后再放贷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匿名举报也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于匿名举报的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很难找到人负责,故真正的举报人在举报材料中,有的随意掺杂道听途说、甚至瞎编乱造的内容,使举报的真实性很难确认。但现实中仍以匿名举报居多。匿名举报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现象还客观存在,举报人有后顾之忧;二是举报人举报并不是出于公心,而是因为被举报人触犯了自己的利益,通过举报发泄私愤;三是举报人或多或少有些问题,怕署名举报引起连锁反应,牵涉到自己。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但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 (1)没有具体事实的,只是分析判断或者定性结论的,可不予置理。 (2)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可将问题摘抄给被举报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 (3)反映重要问题、事实比较清楚、线索比较具体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
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满30前换。我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