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断缴费人员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2、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写《接续保险登记表》、并与中断缴费人员签订《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 3、中断缴费人员持《接续保险登记表》、《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公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开立个人银行活期储蓄帐户,并存入足额存款。 4、代扣银行根据《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的约定,每月定期按照断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扣款,并划入社保经办机构帐户。 5、办理了续保手续的中断缴费人员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上一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了解个人缴费及帐户结存情况。
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 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行政处分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根据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缴费比例为16%,职工(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三)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五)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1、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 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5年,且15年间从未断缴。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发生欠费时,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2、累计缴费满20年 参保人在成都市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论中途是否断缴,所有缴纳的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成都市实际缴纳的年限之和满20年,即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你报销用的话,必须是发票。 如果其他用途的话,小商户,比如路边小商店,勉强用收据,最好要盖商店章,如果是正规公司,那必须以发票作为消费凭证。 消费凭证要求需要完整,需要有商户公章。 由于手写凭证很容易造假,所以银行一般是不认可手写凭证的。但是如果是手写类型的发票,并且盖有公章,这种类型的消费凭证,银行是认可的。 因此,用户在消费前,尽量询问商家是否能开具比较正规的凭证。
盖房子人掉下来死了怎么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你找的装修公司,你不需要赔偿,装修公司赔偿即可 如果是个人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要求恢复原建筑烟道。无论楼主是将此事诉诸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还是法院,当事人所需维护的是正当权宜、住户对房屋结构进行的改造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已妨害到当事人的正当权宜,楼主有权提出如上要求。 2、保留现状,要求赔付相应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墙上新铣排烟孔费用;装修工期延误赔付费用;因此事导致当事人在原装修方案基础上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3、装修方案更改。当事人将现有方案推翻重来,即:拆除现有烟道及附属装修项,按烟道拆除后现场情况重新设计方案装修该牵涉空间。要求改烟道的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新方案冲突需拆除恢复的已装修项目所花费的费用(如:壁橱、瓷砖、大理石等人工及材料费),说直白一些,就是现在已经在该空间花的装修钱;恢复至毛坯的拆改费用;误工及延期费用。。。
孩子改姓名后和亲生父亲也是有关系的。姓名的更改并不能抹去子女与生父的血缘关系,该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无法抹去。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改色车管所不给备案的,那只能把改色膜撕掉,然后恢复原样,否则开着没有备案的改色车上路被交警抓到是会被处罚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有的地方可能会让你写申请或要理由什么的,纯属刁难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了名字驾驶证上的名字需要改 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