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没有影响,但如果姑父对考生影响极大,例如考生从小被姑姑和姑父带大,就有可能有影响。根据我国《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不得征集服现役。考军校同理。
如果是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就会有所影响。如果父母触犯我国《刑法》,被判处刑罚,那么这段经历将会存留在父母的信息档案中,对子女的未来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因此,律师建议,为了个人的幸福与子女的未来,我们应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一定不要以身试法。
相比于政审,考察更加全面,范围更广。对于公务员考试来说,考察不仅要调查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及其家人有无犯罪记录、危害国家行为等,还要考察其思想品德情况、个人能力素质、是否廉洁自律等等,有些情况下还要对考生参加考试的诚信情况、个人征信情况进行考察,并考察考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情况。而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以及考生直系亲属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况。
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投诉或者起诉。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很有可能是因为需要移送管辖,原本的看守所并不是应该管辖该案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于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和转送外地羁押的人犯,看守所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办理出所手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这种异地拘留、逮捕的情况下,就有可能移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犯死亡,应当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医疗鉴定。对于非正常死亡的,还应经过当地人民检察院检验,并通报办案机关。人犯死亡后,由看守所通知人犯的近亲属领回尸体火化;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拒绝领回的,由看守所予以火化。”
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理。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五条规定:“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这个问题答案并不绝对,要看看守所具体规定。但一般来说,知道的可能性会很大,因为给派出所里的人送东西是要进行登记并经过检查的。我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首先,会由侦查机关进行案件侦查,大多数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对于公诉案件,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于自诉案件,由受害人自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对于再犯罪之后的刑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各个看守所规定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具体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看守所应当有供人犯沐浴的设施、设备。看守所应当依据季节变化和实际需要,规定人犯洗澡、理发、洗晒被服的次数和时间。经常保持监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注意美化环境。每天打扫监室,定期消毒,并要做好人犯的夏季防署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亲属是可以给看守所内人员寄衣服的,但寄送的衣物会收到看守人员的检查。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我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