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建议购买,在未实施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制度之前,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很多房子都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买二手房的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疑惑,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买呢,我们知道,人们购买的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相应地其出售房屋、转移房屋所有权则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因此购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存在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律风险。
动产抵押无效是指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抵押权的设定无效,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抵押权人的债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为准。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的要求如下: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房屋过户中的费用到底应该谁出的问题是可以买卖双方协商的。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买二套房要交的费用有: 1、契税。 个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1.5%,二套房和140平米以上的住宅3%; 2、营业税。 不满五年的全额的5.5%,满五年的免征; 3、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商品房交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等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4、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在平时购买房屋的的时候,要想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 拿不到房产证可以: (一)和出卖人的协商可以在购房时进行,对逾期办证的问题签订一个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这类特别约定将来可以优先适用,也可以在出卖人出现逾期办证行为后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但是要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关证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仲裁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仲裁庭只是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裁决。 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将有利于其他途径的展开。 (二)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同时要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系统没有隶属关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1、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条款。 若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规定有抵触,则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补充协议所设格式化条款,效力大于非格式条款(标准合同示范文本),违背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宣传广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与宣传资料、样板房的画片、数据、文字如有出入,以本合同内容为准。凡本合同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补充协议将商品房销售发放的宣传资料、样板房画片等仅视为购买参考,其实质是不对这类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按宣传履约,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购房总价成违约金基数。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承担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20%。补充协议看似对买卖双方有利,实则是单方面加大了消费者违约责任。 4、限定买家商品房用途。
有的,二手房房地产证和土地证齐全方可上市交易。如两证齐全,买了之后先办理房产过户,之后带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买卖契约,用身份证到国土局窗口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
无效。农村的房屋一般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买卖房屋的,双方须去区县国土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把宅基证由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卖房人)变更为现使用权人(买房人)。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房产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房产证丢失后,应当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