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来说遗失物公安部门会帮助进行找寻,并不会立案,但如果存在找到遗失物但是物品拾取者不归还的情况是有可能会立案的。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 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六万元以上应当立案侦查。 职务侵占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应当立案侦查,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两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这个标准的两倍为六万。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行为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贩毒情节轻微会判刑,构成贩毒罪,犯罪情节轻微的,可能处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承包权,所有权归谁所有,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二、虽然失去土地,失去生活来源,但国家补助了“安置费”,安置费有两种方式: 1、安置稳定工作,生活有保障; 2、补助失地以后的基本生活费。“安置费”等于失去土地的“生活补助费”。就是说,如果土地被征收,村集体安置你和家人的工作,安置费归村集体;如果是其它企业或者机构安置了你和你家人的工作,安置费归这个企业或者安置机构。如果不需要安置,会发放土地被征后的基本生活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做工伤鉴定可以不找律师,因为工伤鉴定申请完全可以自己去申请,只需要自己前提把对应的相关流程搞清楚。 2、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
对此问题需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不论何种原因所引发的该现象对社会治安构成严重影响均属违法性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给予警告或对当事人实施2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情节更为严重者,可处以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附加之处罚金额也只能为500元以下; 然而,如果并未涉及到上述违规事项,那么就不能认定是违法行为。
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可以立案。盗窃如果构成盗窃罪的话,属于刑事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未构成盗窃罪的,属于治安管理案件,给予行政处罚。 一般来讲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构成盗窃罪规定的“数额较大”,也就是说盗窃罪的立案数额标准是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不过,由于全国各个省市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有所差异,所以,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具体的数额要看当地标准。
检察院控申部门受理范围如下: 1、不服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案件; 3、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4、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被调查的对象是中共党员,且这时候已被双规了,不经组织同意,是不能回家或者去想去的地方。 其二、如果没有被双规,则可以回家。
单位一直欠债,不可以开除职工。如果单位以此为由开除职工的,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