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是: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等。
关于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内在差异,可详述如下: 首先,法律行为所强调的核心要素在于其效力产生于意思的表达之上;而事实行为则并不依赖于此意念的表露来达到其有效性。 其次,按照法律行为进行遗产获取的方式称为传来取得,相较而言,基于事实行为所得来的财产则被视为原始取得。 再者,所有法律行为皆以意思表示作为必不可少的要素; 然而,事实行为却无需借助于此种意思表示便能实现其效果。 接下来,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个法律行为都应被视为合法行为; 然而,事实行为依据其行为性质,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最后,法律行为对个体的行为能力提出了相应要求;但对于事实行为而言,则无此项特殊规定。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所需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的处罚有: 1、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补偿类容有如下几种:土地补偿费用。 2、青苗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相应的赔偿规定: 合法辞退:如果员工因合同到期或者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合理调整而辞退员工,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则员工通常没有赔偿要求。 违法辞退: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程序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因过错性辞退员工(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员工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无过错辞退员工,则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劳动保护等,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被撤销; (六)信托被解除。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3000元为起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国有土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补偿: 1.征地补偿费; 2.拆迁补偿费; 3.征地规税费; 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5.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 1.征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的性质,是土地所有权“转权”时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的费用,如有“转嫁”土地使用者行为,在补偿时应计算在补偿成本中。 2.拆迁补偿费。根据相关法规,拆迁房屋,应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补偿费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所得到的补偿; 对用地单位来说,拆迁补偿费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抢劫未遂一般会这样判: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八项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是量刑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制造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非法制造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2、非法制造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3、多次非法制造弹药的; 4、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