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权利与义务如下: 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决议; 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监督该资金的筹集、使用; 8.对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证明没尽抚养义务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对方有抚养义务的证明材料;2、对方如果将孩子放在老家,可以将双方谈到该事实的通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截屏作为证据; 3、孩子学校老师出具的孩子在校学习严重退步以及性格变化等方面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1、内容不同: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义务是情愿、志愿、应该。 责任:一是指分内应该做好的事,如履行职责、尽到责任、完成任务等。二是指如果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如担负责任、承担后果等。 2、分类不同:义务又称“社会责任”、“直接社会义务”。社会普遍认为的为了满足一定社会关系参加者享受直接社会权利,其他人应作出的一定作为或不作为,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人们日常的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以及其他各种条件直接作用的结果,一般为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所确认。这种意义上的义务是法律义务的直接基础和社会内容。“法律权利”的对称,又称“法律义务”。法律规定权利主体应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责任,是保证法律权利得以实现的条件,是国家对一定的直接社会责任的确认,有鲜明的阶级性,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根据宪法和各部门法以及其他标准,可以对法律义务作出不同种类的划分。责任:分为法律责任、道义责任、虚拟责任、家庭责任、理性责任、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规定:过得去: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法律分析: 公婆是否有带孙子的义务,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 1、孩子的父母健在,并且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公婆没有带孙子的义务;2、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公婆有带孙子的义务。关键在于孩子的父母是否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甲和乙生了个孩子丙,甲乙都有能力抚养丙,则乙的公婆丁没有带孙子的义务。正常情况下,婆婆真的没有义务抚养孙子,孩子是自己生的,自己生的就得自己养,自己负责,父母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婆婆能能帮助你,愿意给你带孩子是情分。不愿意则是自己的本分。法律是死的,人则是活的。有的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家庭环境,在儿媳儿子需要帮助的时候,婆婆能够帮助带一下孩子。”
公婆是否有带孙子的义务,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 1、孩子的父母健在,并且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公婆没有带孙子的义务;2、孩子的父母均已死亡,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公婆有带孙子的义务。关键在于孩子的父母是否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甲和乙生了个孩子丙,甲乙都有能力抚养丙,则乙的公婆丁没有带孙子的义务。正常情况下,婆婆真的没有义务抚养孙子,孩子是自己生的,自己生的就得自己养,自己负责,父母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婆婆能能帮助你,愿意给你带孩子是情分。不愿意则是自己的本分。法律是死的,人则是活的。有的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家庭环境,在儿媳儿子需要帮助的时候,婆婆能够帮助带一下孩子。
(一)村民代表的权利 1.依法选举和罢免有关村级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有权投票推选、罢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提出议题议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村民代表有权提出议题或议案。 3.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各种决定和决议。 4.进行监督质询。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质询。 5.听取报告。定期听取村委会工作情况报告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关于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情况报告。 6.提出意见建议。对村里的工作有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上级人民政府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二)村民代表的义务 1.密切联系群众(每位村民代表都要确定所联系户的名单),真实地代表和反映自己所代表的村民的利益和意愿,向联系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内容。 2.积极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3.学习宣传和规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村民遵纪守法和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和法规,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动员和教育村民自觉接受村民委员会的正确管理,主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和加入农村志愿者服务队伍。
公民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包括以下:(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受教育权和劳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