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妻子代为自书遗嘱本人签名的遗嘱是有效的,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
用人单位与代为销售人员签订了合同的通过合同认定,没有签订合同的通关下列因素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
关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相关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
丈夫已死,妻子代为对其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收养合同、遗赠抚养协议,这些合同牵涉到人身性质,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签订。这类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否则不发生合同的效力,因此造成的损失,各方按过错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承诺代为清偿债务与债务转移的区别:第三人代为履行,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自己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
母亲受虐待,女儿不能代为起诉离婚,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是存在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离婚,只能由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提出。并且婚姻是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和财产性。离婚涉及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这些问题的处理都必须当事人亲自提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1、债务履行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仍是原合同的债务人;而第三人代为清偿则是由第三人代债务人进行清偿。 2、债权享有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享有债权的为第三人或者原债权人;而第三人代为清偿则是由第三人向原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履行。 3、第三人的主体地位不同。在债权转让中,第三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如果是债权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原债
不能委托父母代为行使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探视、看望、通信或其他交往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