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是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不可以让家人进行补办。按照现在法律的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 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
律师代为上诉是可以的。刑诉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
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 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 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
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位权即第三人基于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而向债权人为清偿的行为,第三人由于其代为清偿而拥有代位权,第三人在求偿权的范围内,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所有权利。 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则适用委托合同的规范,第三人有求偿权。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既无委托合同又无其他履行上的利害关系,第三人可依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的规定求偿。于此场合,第三人负有将其清偿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的义务。若怠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效力;(2)由承担人与债务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 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原债务如果
双方离婚后,如果男方抚养孩子的条件更好,则法院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在特殊情况下,男方暂时出现抚养困难时,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经过男方同意才行。双方可以就此达成一项协议,写清代为抚养的期限、抚养费用承担方式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其债务,但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 (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代位继承的法律效力如下: 1、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 2、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3、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